为加快实施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创新创业要素,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益阳“十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十大”创新创业项目评选活动(简称“双创先锋”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创新·创业 共享·共进”
二、评选条件
评选分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组、创新创业项目组两大类。
(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参评资格
1.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人才或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新创业人员或团队、进入创新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人才或团队、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等);
2. 拥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科研成果或核心技术,无知识产权或其它经济、法律纠纷;
3.报名参评后12个月内或复评结束后6个月内,能落户益阳进行自主创业或与益阳现有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进行成果转化。
(二)创新创业项目参评资格
1. 2013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具有高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
2.项目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支柱产业发展方向与长远需求,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3.项目拥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科研成果或核心技术,无知识产权或其它经济、法律纠纷;
4.经营规范,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评选流程
(一)报名(6月30日至9月30日)
建立“双创先锋”评选网络发布平台,通过益阳日报(晚报)、益阳广播电视台、益阳人民广播电台、益阳城市报、益阳在线、大益阳客户端、政府门户网、市人社局和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评选信息、举办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评选活动。市、区县(市)人社、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向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宣传发动。
1.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报名:符合条件的市内外人才(团队)直接到市人社局报名或通过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名参评。报名时需提交《益阳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申报书》。市人社局对报名人才(团队)申报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并要求申报人才(团队)就材料真实性签订承诺书。
2.创新创业项目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持申报项目直接到市科技局报名或通过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名参评。报名时需提交《益阳市创新创业项目评选申报书》。市科技局对报名项目申报条件进行初步筛选,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
(二)初评(10月上旬)
评选组织委员会组织专家或创投机构负责人对通过初步筛选的人才(团队)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形成综合得分并排名,分别确定前20名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前20名创新创业项目进入复评。
(三)复评(11月)
1.专家复评。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相关领域技术、风险投资、行业管理、知识产权、财务管理、银行金融等专家和企业家组成评委会,对通过初评的人才(团队)和项目进行复评。由人才个人(团队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背景、前景、技术创新关键点、环境影响及解决方案、商业计划及实施方案等进行现场陈述,并回答评委提问。评委现场打分,评委评分占90%。
2.网络复评。通过微信平台,由公众对项目进行评价,公众评分占10%。
综合专家复评和网络复评,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四)现场对接(12月上旬)
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各区县(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合作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与进入复评的人才(团队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洽谈对接,根据洽谈意向确定项目落户地(或合作企业)。
(五)签订合同(12月中下旬)
项目落户地所在区县(市)政府或合作企业与洽谈成功的人才(团队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签订入驻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工作。
(六)审定公示
评选组织委员会将洽谈对接成功的人才(团队)和项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十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十大”创新创业项目建议名单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的,发文予以确定。
四、支持措施
(一)“政策池”十条:
1.入选人才(团队)在益注册(或成功合作)后一个月内,由市政府给予20万元创新创业启动资金,启动资金采取事后报账的形式,实行一次申报、分批报销。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基本运营费用,包括人员经费、办公费用、服务及设备购置等支出。入选项目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
2.对以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偿还本息的“双创先锋”企业,按银行贷款额度予以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企业,给予实际支付贷款利息50%的补助(最高1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双创先锋”企业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由相关部门优先推荐争取上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双创”建设专项、“产业链创新” 等专项资金支持。
4.优先给予“双创先锋”企业市新型工业化专项项目资金扶持,按照每个项目5-10万元的额度,给予1-2年的连续扶持,并积极推荐申报省中小企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
5.符合《益阳市实施“互联网+”行动方案(2016)》(益办发[2016]17号)范畴,经市级“互联网+”专家组评审通过和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报市经信委和市级领导批准,列入市“互联网+”行动示范项目,适当给予“互联网+”专项引导资金扶持。
6.对被评为市“十大”创新创业项目的企业,纳入年度企业帮扶行动计划,对企业用工、用地、用电、融资、税费和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协调解决,实施精准重点帮扶。
7.“双创先锋”获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符合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条件,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给予5万元一次性创新创业无偿资助。
8.“双创先锋”企业经申请批准为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可申报就业见习补贴。
9.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双创先锋”企业,可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为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双创先锋”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10.“双创先锋”企业优先申报参加全省“双百资助工程”评选,获评企业可享受10万元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
(二) “投资池”七条: